5200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网游竞技 >才不是做galgame呢 > 481.失去的,总会有拿回来的时候

481.失去的,总会有拿回来的时候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如果说迪士尼是宇宙第一法务,那么壬天堂就拥有着霓虹第一法务的称呼。

最终的结果也很惨烈,壬天堂和IS直接将加贺昭三的新公司告上了法庭,以侵害火焰纹章著作权为由,要求加贺创立的公司Tirnanog赔偿2.5亿日元的赔款,并且全面下架泪之腕轮。

作为火焰纹章的创造者,火纹就相当于他自己的孩子,虽然从IS离开了,加贺昭三依然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且将自己的孩子牢牢掌握在手中。

青智源很理解加贺昭三作为一个父亲的心情,换做是他的话,肯定也会希望新的游戏可以继承之前的火纹,将玩家们导入进来。

不过呢,这个风险太高了。

“不不,我觉得最好不要,相似性方面是有问题的,很容易被壬天堂和IS抓住把柄,最终可能会被壬天堂告到法庭说我们侵权。”

青智源说。

“真的是一款具有伟大史诗感的游戏呢。”

听到青智源的赞美,加贺昭三的脸上露出了孩子般腼腆的笑容。

这就是他希望从玩家的脸上看到的东西。

这么说来青智源社长还挺识货的呢。

“不过呢,我觉得这个游戏有一个最大的问题,”青智源皱眉说到,“会不会跟火焰纹章太像了?”

这可是血和泪的教训啊。

前世的时候,加贺昭三也是做了同样的傻事。

本来还想着蹭一波火焰纹章的热度的。

毕竟加贺自己是原创者,火纹之父嘛,当然自以为拥有对作品的绝对主导权。

但是实际上版权是在公司的手里面,你这样利用火纹来对自己的新游戏做宣传差不多相当于将刀子递给别人。

“嗯?”

加贺昭三愣了一下,然后解释到,“本来这个游戏的故事背景跟火焰纹章就是同属一个世界观,所以相似也是必然的。

而且,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情吗?

如果我们可以借助火焰纹章的力量来推广泪之腕轮传说,并且将原来喜爱火纹的玩家们导入到新的泪之腕轮系列游戏当中,这不是更好吗?”

加贺昭三的想法其实挺简单也挺固执的——

小说APP安卓版, 点击下载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