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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生死书 第2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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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社会正常发展,健康发展,必须要有“道德”和“法律”这两条准绳,缺一不可。

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是高于法律的。

道德在于自觉,而法律本身是用来约束人的不自觉的。

既然道德规范是我们千百年来约定成俗的规范,那证明它经过了千百年的时光的检验,我们遵守道德规范就是善,不遵守道德规范就是恶。既然法律是无数人智慧的结晶,证明它有存在的价值,那我们就要去遵守。

所以说,从根本上去推敲善恶,世界上就没有善恶,有的只是行为规范。

所以说,善恶本初是不存在的,它只是行为的准则,只是做件事对还是不对的准则,然而行为的判定又特别复杂,很难讲明白。

在和平时期杀人是犯罪,在战争时期杀敌人却可获得军功章。

到底什么善?什么又是恶?

另外,对于野兽来说,它们吃我们是一种本能行为,本身没有善恶之分,但我们会认为吃人的老虎就是恶的,能在这危急关头打死老虎的人就是善的,所以武松打虎的故事就被人传颂,但是如果武松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他没事上山打老虎了,等待他的将是惩罚,因为我们现在的法律不仅保护人而且还保护动物。

在不同时代,善恶有不同的标准,在不同的情境下,善恶也有不同的划分,可以这么说,善恶只是适应于“某一个时代”的行为规范。

既然善恶是一种行为准则,那么基于这个东西产生的天堂和地狱自然是不存在的。无非是规劝我们人类行善弃恶而已。

曹有为道,既然做恶和行善只是行为规范,而没有报应的话,那么说我们就不管善恶,做好人也好,做恶人也好了?

我呵呵一笑道,当然不是,所谓善恶有报,因果轮回,其实很简单,它是基于逻辑产生的。

只不过这个逻辑超越了时空,不过,活在当下的人不太会去看过去和未来,所以他们不太相信因果轮回的事情,只顾着当下快乐,看不到更远的地方。

我顿了下又道,打个比方你就知道了,假设一个人作恶一辈子不被发现和惩罚,这有可能是他隐藏的好或者是那个时代的问题。但是,当真面目被揭露,惩罚必然随之而来。

也就是说,这善恶观是人类本初形成的行为规范,然后这善恶观又逐渐生成更多的行为规范,进而约定成俗,成为道德规范。

当道德规范逐渐的不能适应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发展的时候,就产生了法律。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就代表了善恶,是执行善恶标准的衡量尺度。

不过,法律既然是人定的,就不会完美,在过去法律是为贵族服务的,一切偏向于贵族,贵族犯法可以被饶恕,然而平民犯法却有酷刑,那么这法律本身就是恶的,所以它又不能代表善恶。

但是,当法律逐渐完善,被大部分人接受和认可的时候,这法律才是真正意义上是善恶标准尺度,就算是这样,也会有不完善之处,所以就会有人钻法律空子,而且也会有人用职权视法律为无物,所以光靠法律是不能使一个社会正常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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